2020年贫困对象脱贫退出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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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贫困对象脱贫退出标准

一、贫困户脱贫标准

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实行整户识别、整户退出。以“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简称“一超六有”)为主要评价指标,综合进行评判。
    (一)“一超”。指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20年四川省扶贫标准为4100元。
    (二)“两不愁”。指贫困户吃饭和穿衣有保障,能够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

    (三)“三保障”。指贫困户家庭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1.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户家庭中,没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失辍学(除由教育部门认定因自身原因不宜上学的)。
    2.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3.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居住房屋达到安全标准的,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户“三有”。指贫困户家中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1.有安全饮用水。指饮用水量有保障,水质安全。

2.有生活用电。指贫困户家中通生活用电且能满足照明、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

3.有广播电视。指贫困户家中有广播电视或能接收广播电视信号。

二、贫困村退出标准

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以“一低”、村“五有”(简称“一低五有”)为主要指标及标准。
    (一)“一低”。指贫困村退出当年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村“五有”。指贫困村退出当年有集体经济、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1.有集体经济。指按贫困村退出年度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为农业人口人均6元人民币以上,民族地区(含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为农业人口人均3元人民币以上。
    2.有硬化路。指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上级路网至建制村村委会驻地(或村小学)通硬化路。

3.有卫生室。指贫困村卫生室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开展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4.有文化室。指贫困村有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具备基本文化器材,具备应急广播功能的村级广播系统,具备一定的可供阅读的出版物。有室外文化活动场地,有宣传栏(内容能及时更新),规章制度健全。
    5.有通信网络。指以窄带(拨号上网、GPRS等)或宽带(ADSL.3G、4G、光纤等)方式,实现至少村委会(或学校)有通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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