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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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市外机构或组织在市内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统筹全市扶贫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扶贫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全市贫困监测与统计上报工作;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负责三峡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发力,确保脱贫攻坚再战再胜。

聚焦9251名贫困人口脱贫、105个贫困村退出及持续巩固提升7.7万人脱贫成果“三大任务”,持续发力、强势推进,如期如实完成2017年脱贫任务,并以推进19个扶贫专项为支撑,打好四大会战。截至12月底,全市19个扶贫专项年度实施方案,累计落实项目209个、资金23.82亿元,已完成项目209个、投资25.18亿元。

2.以稳促进,稳步推进各项移民工作。

以维护稳定大局、服务移民群众为出发点,依法依规处理移民信访突出问题,倾力推进移民规划安置、移民后期扶持,加强移民项目资金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移民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持续做好后扶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新批后扶人口1423人,核减569人。配合省局完成对我市有瀑电移民安置的6县(区)2015-2017年度后扶项目资金稽察工作,指导完成出居沟、锅浪跷、民治水电站2017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完成6个移民单项工程项目审计,完成瀑布沟和大岗山库区项目2013-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本年收入合计196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9.98万元,占99.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51%。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本年支出合计202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7万元,占13.24%;项目支出1754.35万元,占86.76%。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8.7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97万元,增长4.72%。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6.93万元,增长7.35%。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933.54万元,占96.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4万元,占1.38%;医疗卫生支出17.84万元,占0.89%;住房保障支出20.19万元,占1.01%。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73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2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7万元,占5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9万元,占47.48%。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扶贫和移民相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餐饮费、住宿费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2.8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万元,比2016年增加2.53万元,增长19.4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731.5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严要求管理,充分利用各项统计数据,进行更为科学化、实际性的预算编制和执行。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贫困村卫生室和文化室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继续按照相关文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年度本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日常运行经费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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