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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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我省发展农村电商又有新动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并明确,加快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到2017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交易额超过1000亿元,建立完善“卖得出、买得到、带得动、得实惠”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

  根据《意见》,我省将充分整合企业资源,力争到2017年,建成100%覆盖县域、覆盖乡镇超70%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入驻知名电商企业超30家,聚集农村网商超8000户;培训农村居民电子商务应用6万人;推动电子商务深度融入农村双向流通体系,农村终端配送体系覆盖80%的行政村、60%的自然村;农村电子支付体系基本完善。

  着眼于未来发展,我省将从建省级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应用水平、壮大市场主体、完善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产业链价值等六方面着力,加快电子商务在全省农村的推广应用。

  具体而言,我省将依托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农副产品及地域特色旅游资源,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实现购销信息双向畅通;引导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发展新型农村农产品流通模式;建立“县域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农村拓展自提、配送、电子支付、代购代销、小额取现等服务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第三方支付;创新改造和提升农业产业链重要环节信息化水平,以区域特色资源为依托,深度挖掘川货品牌内涵,大力培育互联网特色农产品品牌等。

  据介绍,我省已有7个县被确定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依旧不强,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记者曾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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