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开发局组织学习《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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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实现我省向农业强省跨越,5月24日,市扶贫开发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了《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施行,是我省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站在聚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高度进行的制度设计,对组织领导、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就提升组织能力、强化政治功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印发的《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提供了具体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行,是关于乡村振兴的全局性、系统性的法律保障。根据党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围绕乡村振兴的法律制度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确立了重要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为基层实施乡村振兴的举措指明了方向。

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表示将结合扶贫开发部门工作实际,立足本职岗位,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农村工作能力水平,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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