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路径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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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坚持以建设“美丽名山·宜居乡村”为总目标,积极探索形成以“系统推进、全域治理、群众参与、长效治理、常态监督”为核心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名山模式”。系统性解决了乡村垃圾处理难、面源污染大的突出难题,依靠农民全方位主动参与实现了乡村人居环境从“脏、乱、差”到“净、畅、丽”的重大转变,开启了保护青山绿水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的新路径。

一、构建规范运行的系统推进机制。针对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等问题,着力建立系统化、规范化运行体系,实现“一时管”到“时时管”。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从“多头管”到“统一管”。区委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三农”重点工作,健全区委统一安排部署、行业部门协调配合、镇(街道)具体落实的统筹推进机制。配套推行“红黄榜”制度,每月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评比结果前四名的镇(街道)给予“红榜”表扬,最后一名的镇(街道)给予“黄榜”警告,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格局。二是整合多重力量,推动实现从“临时管”到“专业管”。整合各类网格资源,全面落实“河长制”“路长制”等网格制度,创新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与整治工作相结合,新开发公益性岗位260个,构建“全面覆盖、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管护网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实现从“管不住”到“管得好”。先后统筹整合“全国文明城市”“天府旅游名县”等各类创建资金约1.4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化美化、风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构建因地制宜的全域整治机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地理位置、旅游资源、道路交通和产业规模,将全区的村分为重点村、示范村、一般村三类行动标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治理原则,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提升,实现“一村美”到“村村美”。一是突出示范带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打造一批以百丈镇高岗村、解放村等为代表的25个示范村,树立乡村生态美、风貌美、环境美、风尚美、生活美有机统一的典范。二是推动重点提升。推进旅游环线、交通重点节点“三清三化”工程,打造一批以新店镇新星村、中峰镇海棠村等为代表的28个重点村,助推全域旅游环境大改善。三是优化一般村落。通过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一批以车岭镇天池村、前进镇凤凰村等为代表的45个一般村,构建生态宜居新局面。

三、构建组织引领的群众参与机制。在强化组织引领的基础上,高度重视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实现农民群众从“局外人”到“局内人”。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池臭气熏天、垃圾外溢二次污染等突出问题,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把区内所有农村“垃圾池”全部拆除,倒逼农村垃圾治理。二是突出“宣传”引领。制作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图册,组织区镇村组各级干部、党员、技术员等队伍,以院坝会等形式进组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有效提升群众的环保理念和垃圾自主分类意识。三是突出“权利”意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全区各村根据实际制定了每户每年缴纳50-100元垃圾清运费及专款专用的相关财务制度,每年坚持收支全面公示,使村民对垃圾清运资金使用的监督“权利”意识明显增强。四是突出“积分”激励。强化“道德超市”建设,组织邻里间“互比互查、互学互鉴”,利用“积分制”评选“洁美家庭”“美丽庭院”,“积”活全域人居环境整治热情,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解决群众“局外人”现象。

四、构建设备配套的垃圾治理机制。结合本地财政实际,在制定适用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小投入办大事,构建“户、村、镇、区”四级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垃圾治理“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一是配置垃圾分类设施。以财政支持引导农村家庭配备农村垃圾分类专用垃圾桶,为解决户分类难题创造条件。为全区171个行政村各配置一台经济实用适合当地地形的三轮垃圾收运车,破解村收集主要障碍。二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设施。为全区18个乡镇各配置一台垃圾压缩车,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清运。截至2022年末,名山区农村垃圾集中处置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率达100%。三是协调落实垃圾处理终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统筹协调乡镇级垃圾清运车统一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高效不留隐患。

五、构建常态管理的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建设,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机制,实现环境整治“运动式”到“制度化”。一是建章立制。动员组织村民全程参与垃圾分类标准、经费收取和使用标准、评比标准以及实施方案等制度的讨论决策。建立适合于乡村推广的垃圾“三分类”标准和“日清扫、周清运”制度。将垃圾分类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将门前“五包”落实到户,实现监管网格化。二是考核激励。每月27日开展“群众义务劳动日”活动,每月网格员入户检查垃圾分类及卫生情况并积分量化,每季度开展“洁美家庭”评比活动,每年开展“生态文明户”创建活动,将评比结果在村务公示栏向全村公示,并对考核为“优”的农户发放奖品,有效激励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村庄环境整治。三是常态监督。采取“三位一体”常态化监督管理,即农户监督清运员按时清运,各村村“两委”监督农户持之以恒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垃圾清运员监督农户是否按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推动形成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名山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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