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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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雅安市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

  (2015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精神,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到2020年雅安要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村。雅安中高山区农村贫困“量大、面广、程度深”,平坝、河谷等地带“插花式”贫困现象依然普遍,因灾因病返贫、致贫现象突出。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集中力量推进扶贫开发攻坚,是促进协调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扶贫开发总体部署,坚持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贯彻《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加快后发追赶,大力推进重点扶贫工作,深入实施工业强市、生态富民、交通会战、城乡提升等行动计划,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严格落实主体主责,强化合力攻坚,加强基层基础,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三)目标任务。按照省委关于灾后恢复重建“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要求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定,全面实施扶贫开发“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确保每年平均减少农村贫困人口2.3万人以上。到2018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全市88818名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6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到2020年,贫困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村村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宽带网,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二、主要措施

  (四)认真执行“3+10”扶贫攻坚政策。严格执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省扶贫开发10个专项方案。强化“五个结合”:在目标任务上,切实注重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的有机结合,确保同向同步达标;在总体思路上,注重加快发展与扶贫开发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联动攻坚;在实现路径上,注重精准扶贫与区域开发的有机结合,走出双轮驱动路子;在着力重点上,注重夯实基础与提升能力的有机结合,根本改变贫困面貌;在推进方式上,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动员 的有机结合,切实增强整体合力。

  (五)全面落实“六个精准”扶贫攻坚要求。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重点抓好深化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深化资金项目管理、深化精准扶贫措施、深化干部驻村帮扶、深化扶贫脱贫实效、深化社会参与扶贫等“六个深化”,分类施策、靶向定位,做到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让贫困群众得实效、得实惠、真脱贫。

  (六)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聚焦贫困人口,深入实施灾后重建帮扶一批、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即“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分类确定“五个一批”涉及的贫困户数、人口、结构及分布情况,列出需求清单和任务菜单,分类制定扶持方案和精准帮扶措施,因地制宜、因村施治、因户施策,推动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如期脱贫。

  三、重点工作

  深入实施九项重点扶贫工作,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住房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创业难、生活困难和文化活动不方便等问题。

  (七)优先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科学编制贫困村住房改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以贫困户危旧房改造、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彝家新寨等为重点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全面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设防、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信贷贴息试点。提高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实行政府主导,村集体组织实施,为建不起、改不起房的特困户提供保障性住房。重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通过建、改、租、调、购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房源,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八)加快完善贫困村供水保障体系。将贫困村水利项目优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加大投资倾斜力度。大力实施贫困村水源保障、饮水安全、产水配套、水生态治理等重点任务。启动实施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构建精确到户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支持贫困村通过挖潜配套与新建水源相结合,开展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到2018年,贫困村生产生活用水得到解决。

  (九)推进贫困村电网覆盖升级。优化农村电网骨干网架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村电网建设改造投资力度,大力推进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重点解决贫困村供电半径长、供用电设施陈旧老化严重、存在运行安全隐患及用电质量差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贫困村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改造。2018年,实现贫困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及供电服务均等化。

  (十)推进贫困村信息网络全覆盖。着力完善贫困村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等三网融合和资源共享,统筹有线、无线和卫星三种覆盖方式,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和宽带乡村建设,基本实现贫困村广电网、互联网全覆盖。采取政府补贴、企业减免、社会支持等方式,鼓励农村贫困户使用信息网络,提高宽带家庭普及率。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业务,大力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贫困村建立网点,加强物流综合配送服务,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脱贫致富。

  (十一)全面提升贫困群众受教育水平。坚持扶贫先扶智,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让农村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办好确需保留的贫困村小学和教学点,配齐教学设备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市内优质学校结对帮扶贫困村学校的机制,带动贫困村学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贫困村学校和校点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贫困村学校教师培训力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向贫困村学校教师倾斜。建立贫困村学校教师荣誉制度,对在贫困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给予激励。充分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孩子受教育权利,全面落实农村贫困家庭孩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引导社会爱心人士优先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着力提高农村贫困家庭幼儿入园率,严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辍学率;对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落实资助政策,帮助其学习和掌握一门以上专业技能,并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就业。

  (十二)着力提高贫困群众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健全贫困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保障水平。改善贫困村卫生机构设施条件,2018年实现所有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加强贫困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2018年实现全市所有贫困村卫生计生人员“乡聘村用”全覆盖,实现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积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将贫困对象、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医疗救助扶持,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加强新农合定点医院监管。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重点将市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加强医疗保险救助,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加强低保贫困户、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开展地方病特殊救助,加大对血吸虫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力度。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优先扶持计划生育农村贫困家庭脱贫。

  (十三)建立完善贫困群众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努力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政策咨询。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扩大就业。广泛开展科技人员一对一到贫困户帮扶指导。加强贫困村科技培训和科普宣传,鼓励支持企业、家庭农场主、农业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加大贫困村劳动力免费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等培训力度。加强政策引导、就业指导,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更多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到2018年,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全面创业就业增收。

  (十四)切实加强贫困群众社会保障。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贫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到2018年,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家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建立健全供养金自然增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抚养人的特困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实行集中供养。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贫困地区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编织兜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

  (十五)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扶贫。深入开展以贫困村和新村聚居点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弘扬感恩奋进、自力更生精神,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习惯。加强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加快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数字化、村级固定电影放映点、农民健身工程及体育健身路径建设。注重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挖掘工作,创作面向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文艺作品,组织文化下乡和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满足贫困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四、重建扶贫

  深入落实省委关于“灾后重建帮扶一批”的要求,大力实施后发追赶和重建攻坚,放大重建效应,专注优势转化,加快潜能释放,走好重建扶贫之路。通过实施工业强市、生态富民、交通会战、城乡提升等行动计划,为扶贫开发不断增强财力保障和就业支撑。

  (十六)工业强市帮扶一批。加快东部、南部、西北部三大片区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加快芦天宝飞地产业园区(雅安经开区)、芦山产业集中区和其他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为扩大就业和致富奔康提供强力的产业支撑。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务工实现脱贫的农村贫困群众,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确保就地进入工业企业就业增收。建立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吸纳农村贫困群众就业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企业吸纳贫困群众就业,促进区域内企业优先带动本地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到2018年,力争通过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和发展新型工业,促进1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致富。

  (十七)生态富民帮扶一批。因地制宜发展贫困群众参与度高的区域生态产业,着力构建生态富民产业体系。发展特色农业促增收,以贫困村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培育雅茶、雅果、雅林、雅药、雅畜(禽)等特色农业产业;加快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发展贫困户有能力经营的产业项目;以放活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突破口,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职业农民等贫困群众参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特色农业而脱贫致富。发展乡村旅游促增收,帮助有条件的贫困村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农村贫困家庭增收脱贫的富民产业,实现发展乡村旅游增收;推动文旅、农旅等深度融合,加快农村新型社区、现代农业园区、乡村旅游景区等融合发展。发展康养产业促增收,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通过政府主导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康养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和服务收入。建设生态家园促增收,引导和支持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发展生态经济,支持贫困地区群众直接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努力增加其生态建设管护收入。到2018年,力争通过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3.2万农村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扩大就业增收。

  (十八)交通会战帮扶一批。加快建设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和国、省干线公路为网系的市域综合交通网络,构建对外通道“主动脉”。优先支持贫困村交通建设,优先推进贫困村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村道完善、吊桥改建等工程建设,统筹推进贫困村通社入户道路建设,畅通“毛细血管”,方便贫困群众出行。围绕贫困村产业发展,科学规划建设林区道路、生产道路,缩短产销对接的空间距离,降低运输成本。到2018年,实现所有乡镇通油路、261个贫困村和232个新村聚居点通硬化路,从根本上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十九)城乡提升帮扶一批。加快打造雨城、名山城市主副中心,建设飞地园区(经开区)产业新城,整体提升6个县城和16个重点乡镇建管水平,着力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为农村贫困群众转移城镇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商贸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城镇专业市场建设,增强配套服务和就业吸纳能力。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向贫困村延伸,对群众聚居区、新村聚居点等实施提升改造工程,着力提高贫困村发展能力。统筹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建成一片新村、实现一村脱贫、带动整村致富。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地方,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治理、新型城镇化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合理安排搬迁地点、搬迁资金、搬迁进度,到2018年实现具备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

  五、工作机制

  (二十)建立目标责任机制。要按照“市(州)、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扎实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市级主要做好组织动员、目标确定、进度安排、资金监管、督促检查等工作;县(区)是扶贫开发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管理主体,主要做好力量组织调配、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帮扶措施落实、建档立卡信息统计等工作;乡镇、村(社区)主要做好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对扶贫开发攻坚工作作出总体评价和年度安排,认真落实联系指导贫困村工作制度。县(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要逐级签订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上级专题报告扶贫开发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制定扶贫开发攻坚项目台账,每年减贫目标任务,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全面落实扶贫开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

  (二十一)健全扶贫投入机制。围绕全市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强化涉农资金整合,探索建立扶贫资金县(区)统筹制度,对同一区域同步投入、集中使用。建立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区)要将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用好两大扶贫特惠金融产品,按照每个贫困户3年5万元标准,落实好免抵押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和以县(区)为单位建立风险金补偿的小额信贷政策,争取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移民搬迁发债和贷款政策。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财政资金资本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村。加快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及交易平台建设,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支持农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制度,定期开展全面审计,支持社会舆论监督,防止挤占、挪用、贪污浪费和虚报冒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二十二)构建资产扶贫机制。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推动农村资产向资本转变,着力解决贫困户发展资本不足问题,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逐步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二十三)创新社会扶贫机制。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充分对接在雅安定点扶贫的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化帮扶工作。加强与对口援建市的深度合作,在人才双向挂职、专业技术帮助、市场共享和资源开发等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争取和推进对口援建全面转向对口帮扶。做好市内定点帮扶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帮扶规划,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贫困村挂职和蹲点扶贫。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扶贫开发任务。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驻雅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鼓励、支持、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采取定向、包干等方式参与扶贫。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平台,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机制,着力协调灾后社会援建向灾区社会扶贫延伸,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培育公益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自发参与扶贫。

  (二十四)完善扶贫绩效评估机制。细化制定减贫验收办法,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村“摘帽”标准,落实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大考核权重。加强行业扶贫考核和定点帮扶工作督查,对每年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通报。建立贫困村退出机制,对“摘帽”贫困村,保持扶贫政策不变、扶贫投入不减,巩固扩大扶贫成果。

  六、保障措施

  (二十五)建强领导班子。各县(区)党委要把扶贫开发攻坚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从扶贫开发一线选拔干部,有针对性地配备领导干部。加强基层扶贫队伍建设,对扶贫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不力、成效不佳的党政领导要及时调整。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部门领导要严格问责。

  (二十六)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特别是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好、能力强、愿意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和任职,认真落实好向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举措,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十七)落实驻村帮扶。抽调熟悉农村、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确保261个贫困村每个村至少有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个联系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加大对驻村帮扶工作组和驻村干部的考核力度,推动加强基层基础、精准扶贫、为民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任务落实,驻村干部可以轮换,驻村帮扶工作组要长年驻扎、包干完成脱贫任务,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工作组不撤出。

  (二十八)突出群众主体。坚持扶贫先扶志,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其发扬感恩奋进、自力更生精神,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根据贫困群众需求制定精准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强化群众监督评价,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十九)加强乡村治理。健全符合贫困乡村实际的利益协调、治安防控、民主自治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资源整合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爱帮扶服务,深化残疾人量化服务。推进村民自治,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推行新村聚居点“自建委”转型为“自管委”,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大力开展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三十)强化法纪保障。全面执行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例》,认真履行农村扶贫开发法定责任,依法保障市、县(区)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好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法定工作。强化执纪问责,加强扶贫开发攻坚的纪律保障。把扶贫开发攻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纪化轨道。

  中共雅安市委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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